2020/1/10
Hello,各位留学生们
关于“累计待业期”的界定
很多小伙伴到现在还没弄清楚
今天,我们再来详细梳理一下
关键词2:累计待业期
举例说明:
2019年2月13日入职,但由于实习期、试用期或其他原因,实际社保、个税是从2019年5月才开始缴纳。
那么,2019年2月、3月、4月,通常会按照待业期来处理。
若2019年1月回国,5月至7月在第一家公司工作后离职。
8月、9月无工作待业,10月入职第二家公司。
那么,累计待业期为:1月、2月、3月、4月、8月、9月,共计6个月。
* 重点提醒:待业期的时长由社保、个税是否正常缴纳决定!
回国时间
2019年11月底,短暂去学校待半月左右参加毕业典礼、领取毕业证书(或者直接由学校邮寄毕业证书,不用本人再次出国),2019年12月9日回国入境,回国时间以2019年9月实际入境时间为准。
4、2019年8月结课后回国,之后又回国外学校办理毕业手续,此段时间若在国内待的时间远远小于在国外的时间,则可以灵活对待。
当然,也能以领到毕业证后正式回国的时间为准(具体要视情况来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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